宁夏振岭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环保重要论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自治区、市、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环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部署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环保实际,更好的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实施范围:公司各部门二、实施时间2020年5月-2022年12月三、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和企业责任。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通过开展安全、环保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22年底前实现“五个百分百”(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100%、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率100%、“三项人员”考核达标率100%、安全“三同时”合规率100%),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持续保持不发生一般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四、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安全、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