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适用范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级别安全生产会议。2.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或不定期召开,原则上负责人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和安全人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3.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简报,协调各部门在安全生产、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4.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记录一般由办公室负责,各级别的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由召集人决定负责记录人员。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若有必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