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科学、准确、及时收集、传递安全生产信息,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促进安全生产,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的职能,内容与要求,收集与处理原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职能第三条 安全生产信息是指在劳动生产中与安全有关的信息集合。它的收集、传递、统计、处理等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第四条 生产部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各工段的信息员一般由班组长兼任。第五条 生产部信息管理职能:1、建立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定期进行自查自改自报工作。2、建立信息反馈图,培训信息人员,并指导其工作。3、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反馈及建档。4、负责将重大安全问题的信息及时向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5、对安全生产有价值的信息将给予一定的奖赏。第三章 安全生产信息的内容及收集第六条 安全生产信息包括: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法令、标准、文件、通报等信息;2、因工伤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