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急预案和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1、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上报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情况以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制定本制度。2、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分为一般安全事故、较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的具体划分标准从国家有关规定。3、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第二章 事故报告4、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必须报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方式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递交正式书面报告。5、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首先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6、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