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班组和各分包单位。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部门、班组和分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经理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公司安全员对各部门、班组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