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_年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四)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各相关管理部门、(制造车间、机加车间)及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一)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二)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管理部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