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1.管理职责1.1项目部安全保障体系小组建立符合本项目部实际状况的危险源辨识制度,负责指导检查各施工工地危险源辨识工作,并制定相关控制措施。2.内容及要求2.1危险源辨识的主要范围危险源辨识覆盖企业生产活动、产品或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1)作业地质及环境条件。2)作业场所平面分布。3)建(构)筑物。4)采购服务过程。5)作业设备、装置。6)粉尘、毒物、噪声、振动、高温、低温等有害作业场所。7)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和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8)劳动组织、生理、心理因素、人机工程学因素等。2.2 危险源辨识条件2.2.1辨识时应充分考虑三种状态,即:1)正常态: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按照其工作任务连续长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2)异常态: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周期性或临时性的进行工作的状态 ,如设备的开启、停止、维修等。3)紧急态:指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状态或其发生的临界状态。2.2.2辨识时应充分考虑三种时态,即:1)过去: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