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十条红线一、任何时候、任何人不允许占用或堵塞消防安全通道。二、任何人不允许携带烟火、火种进入生产区、酒后上岗及无证操作。三、高速运转部位正前方、吊物下严禁人员通行、跨越和逗留。四、运转中的设备,严禁处理任何问题。五、吊装口处安全门,在不进行作业时要关闭严实。吊装物下严禁站人或有人通过。严禁高空抛物和传递物品。六、维修设备必须开工作票、断电、挂警示牌。七、高空作业必须开高空工作票,正确使用安全带,4米以上的作业必须用双背带安全带。八、容器作业,必须开容器作业票,进行强力通风,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绳,二人以上在池口监护(安全绳半拉紧状态)。九、电器、配电箱(柜)周围或下方,蒸汽管道和电缆下方、公司各个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不允许有易燃物、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十、明火作业、电焊作业、拆卸安装法兰盲板作业,必须开工作票,清理现场,预备水源或消防器材。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向企管部申请,由企管部开具动火作业证,企 管 部 派 人检 查、监 督、监 护 安 全 措 施。在 金 属 容 器 内 或 管 道密 集 的 地方施焊必须加绝缘垫、穿绝缘鞋,个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