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有色地质二里河铅锌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做到有章可循、奖罚分明。根据总队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奖惩制度。第二条 凡违反国家劳动安全法规和总队、我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造成事故的,由矿安全科及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有关部门,按本奖惩制度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处罚,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集体、个人按本奖惩制度给予奖励。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矿属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及在我矿工作的全体从业人员、矿区内住户。第四条 实行单位、部门一把手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制。第二节 奖 励第五条 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年度全面实现“五无二达标”(无因工死亡、重伤、重大汽车肇事、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千人轻伤负伤率和粉尘点合格率达标)的单位,通过年度安全考核后,对单位领导、安全员及生产班组长按下列标准给予安全达标奖励。第六条 本年度被评为队级、矿级安全先进集体,队级安全先进班组,队级安全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第七条 全矿职工认真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