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一、概述1、编制目标当发现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抑制事故苗头或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研究院研发、生产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应急预案分级启动本预案适用于研究院各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三级安全事故(事故级别划分见附件1)。按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结合研究字的实际情况,应急预案对应划分为三级。(1)发生三级安全事故,启动三级应急预案。(2)发生二级安全事故,启动二级应急预案。(3)发生一级安全事故,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发现事故重大隐患时(如火灾重大隐患、生产和实验重大隐患等),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中事故重大隐患应急处理方案。发生四级安全事故一般不启动应急预案。不属于以研究院为主的工作范围,发生安全事故后,无员工伤亡时,不启动应急预案,研究院在事故现场的人员,可参照研究院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救援,或配合外单位或合作方,采用有效措施实施救援。安全事故发生后,如果安全事故等级升级,其应急响应等级也随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