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第一章 适用范围第一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包括安全技术规划、分析、控制、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及其他安全技术等。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管理。第二章 工作主体职责第三条 工作主体职责:1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划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2 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技术分析、控制、监测与预警工作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员(或专业工程师)负责。3 安全技术措施监测采用仪器监测方法的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员(或专业工程师)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监测采用巡视检查方法的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负责。4 应急救援预案由项目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负责编制。5 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6 安全技术交底实施分级、分层次交底,分公司向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各专业施工员(或专业工程师)负责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7 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技术文件管理,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