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持证上岗制度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法加强安全资格证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素质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持证上岗管理。三、制定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T398200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四、术语和定义1.职工:指公司工作人员,包括正式人员、临时工人员。2.相关方:指来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劳务分包人员、为单位设备或设施安装、维修、检测人员或团体。五、职责1.主要管理部门职责人资计划科负责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人资计划科职责负责识别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并以正式文件颁发至各部门。组织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