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与安全共存,麻痹与事故相连安全发展 以人为本 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即将拉开帷幕,活动旨在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安全生产基础不牢,就会隐患四伏,事故频发,人们没有任何安全感,整天提心吊胆,还谈得上什么发展,还谈得上什么和谐?所以,没有安全生产,就没有人们的安居乐业,就没有家庭的安康幸福,也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和谐。第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不断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安监机构安全生产执法主体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首先,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责任,政府要承担。各级政府要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其次,安监机构在监督、管理、执法过程中,负有监管责任,因监管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要负责任。再之,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的成败关键在企业,如果一个企业的主体责任特别是法人代表的责任不明确,安全生产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要“有人管事”、“有人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