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1 总则1.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和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区域)、承包经营单位。2 奖励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2.1对于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班组和个人;2.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及其它显著成绩者;2.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2.4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2.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2.6及时制止违章操作并转危为安者;2.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2.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