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及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职责分明,特制订本制度。1.2 当岗位人员发生变动时,接替人员为自然接任人,必须履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3 安全生产实行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4 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职工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各尽其责”的原则,在各自的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1.5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公司与各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其指标列入对全体职工年终考核。 1.6本责任制适用于延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各部门和全体职工。2、岗位责任2.1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2.1.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2.1.2 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2.1.3 组织制订安全工作目标、规划实施计划;2.1.4 组织制订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2.1.5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