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有关安全的职责,保障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根据安全生产法等,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名称)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和考核等管理过程。第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第四条 管理职责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整个管理过程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负责在主要负责人的组织下同公司各个部门和各层级职工代表沟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征求意见稿;负责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过程的记录和汇总。公司安委会负责监督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工作,职责如下:负责审核并确定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