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项目部)1、 目的为了进一步落实岗位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将安全工作业绩于经济挂钩,增强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根据项目部与公司签订的安全质量责任书精神,结合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站站项目部在册合同制员工。3、 职责3.1项目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3.2项目安质部负责员工风险抵押金的缴纳。3.3财务部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4、 工作程序4.1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金额4.2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风险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缴纳。即:安全风险抵押金=K岗位安全风险抵押金4,K为系数:一季度项目开工取4)(完工取1),二季度项目开工K取3(完工取2),三季度项目开工K取2(完工取3),四季度项目开工K取1(完工取4).4.2.2 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要监理“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在“2241-10其他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