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级职责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规定,落实上级机关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指令,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2、审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3、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4、批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5、负责事故处理的审批工作。6、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总结上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二、 安委会办公室职责1、 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有关活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和国内近期相关行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传达、学习上级安全工作的最新指示,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2、 研究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职业危害,对安全生产中发现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及时研究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3、 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布置当期安全工作,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工作新举错。 4、 负责组织事故(含未遂事故、工伤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