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准确辨识安全风险,评价其风险程度,并进 行风险分级,从而进行有效控制,实现事前预防、消减危害、控制风险 的目的。 第二条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价分级和控制管理。 安全生产双体系 第三条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 13 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6 年 6 月 1 日)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636 号)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 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安发201616 号)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 作方案 (鲁安办发201610 号) 第四条 术语和定义 1)危险源(风险点):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 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 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的实质是具有 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 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 2)风险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