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6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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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湖南省 2016 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单位:湖南省文化厅2湖南省财政厅: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项目单位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6 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7 6 号)文件要求,和湖南省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湖南省文化厅于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30 日对 2016 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十三五” 时 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关键期,是全

2、面推动文化繁荣的机遇期。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湖南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6 年)(湘发20104 号),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任务,围绕富民强省的目标,积极推动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迈进,努力打造湖南文化高地。2016 年省财政厅共拨付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 6,309.00 万元,其中:31、演艺惠民专项 1,500.00 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服务,其中包括省直 10 个文艺院团在湖南省境内公益演出场次补助、市县级文化艺术团和演艺有限公司公益演出场

3、次补助。2、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 2,500.00 万元:主要用于省内文艺团体舞台艺术创作,重要艺术类活动参赛演出以及其他确需支持的文艺创作活动;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 1,500.00 万元:主要针对我省省保项目进行保护保存、对省级传承人进行补助、传承和发展以及宣传展览展示、重要非遗活动;4、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专项 809.00 万元:主要加强对省、市、县(区)、乡各级文化基础设施(包括图书馆、演艺厅、文化馆、文化活动室、综合文化站等)的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二)预算绩效目标1、项目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

4、部署,准确把握经济新常态下的新趋势,抢抓新机遇,谋求新发展,重点抓好文艺创作、文化民生、文化产业和文化保护四大“攻坚战” ,着力抓好 “一改、二保、三 优、四基 ”,即着力抓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着力抓好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4作,着力抓好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优秀人才队伍建设、优良的文化市场环境建设,着力抓好基本政策、基本设施、基本文化活动、基本文化产业项目。2、项目年度目标(1)演艺惠民专项:2016 年计划安排省直 10 个(湖南省湘剧院、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文化馆、湖南大剧院、湖南交响乐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歌舞

5、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杂技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话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艺术表演单位按往年方式到各市州巡演。2016 年 3 月后全省市县级专业艺术单位为贫困村演出的部分场次实行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向社会文艺表演团体购买公共文化服务。(2)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扶持大(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创排个 29 个、舞台艺术优秀作品奖励扶持 4 个、扶持美术(书法、摄影)创作 14 个;(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针对具有湖南民族特色的、濒危的、有影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予以保护、抢救约 54 项非遗项目,遗传承人补助 232 人、湖南省非遗翻译传播基地建设、非遗项目的推荐评审、省级文化生

6、态保护实验及非遗规划编制等;5(4)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专项:对省、市、县(区)、乡各级 39 处文化设施(包括图书馆、演艺厅、文化馆、文化活动室、综合文化站等)进行维护维修,提升文化设施服务质量,为各项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三)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1、 资金到位情况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湖南省财政厅批复拨付 2016年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 6,309.00 万元,实际拨付资金与预算相符,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其中:(1)演艺惠民专项: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6 年演艺惠民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6 167 号)下达1,299.66 万元、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

7、达 2016 年演艺惠民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6 190 号)下达 200.34 万元,共计 1,500.00 万元(2)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 年省级舞台艺术创作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672 号)下达 2455 万元、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6 年省级舞台艺术创作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6 190 号)下达 45 万元,共计 2,500.00 万元;(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湖南省财政厅下达 2016 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671 号) 下达 1,500.00 万元;6(4)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专项:湖南

8、省财政厅下达2016 年文化设施维修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6 70号)下达 500.00 万元、 湖南省财政厅下达 2016 年文化设施维修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6 125 号)下达 309.00 万元。2、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16 年 5 月 10 日绩效评价时为止,2016 年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共支出 4,294.86 万元,结余 2,014.14 万元,各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1)演艺惠民专项资金使用 719.26 万元,结余 780.74 万元:2016 年计划安排省直 10 个、市县级 7 个艺术表演单位演艺到各市州巡演共,实际共完成演出 628 场。(2

9、)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资金使用 2152.05 万元,结余 347.95 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引导我省各类体制类型专业艺术创作单位(个人)的剧(节)目创作生产、有整体构思的美术(书法、摄影)展览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艺术作品等。本年度扶持大(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创排个 22 个、扶持舞台艺术优秀作品奖励 4 个、扶持美术(书法、摄影)创作 12 个。由于部分单位剧目尚未启动排练,项目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已结转至 2017 年继续投入剧目的使用;(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 1049.42 万元,结余 450.58 万元:主要用省级非遗传承人传承活动补助、全省7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田野调查

10、、记录和保存、师带徒传承等)、和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培训等工作。由于部分单位非物质文化活动工程施工时间较长,项目资金到位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暂时无法开展及个别活动规模减小,项目资金尚未使用或有部分结余;(4)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专项资金使用 374.13 万元,结余 434.87 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单位文化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以及设备购置。由于部分单位项目正在进行项目维修、更新改造工程,项目资金尚未结算,导致有部分结余。2016 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 资金拨付 (万元) 资金到位 (万元) 资金到 位率 资金使用 (万元) 资金使 用率演艺惠民 1,500.00

11、 1,500.00 100.00% 719.26 47.95%舞台精品艺术创作 2,500.00 2,500.00 100.00% 2,152.05 86.08%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500.00 1,500.00 100.00% 1,049.42 69.96%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 809.00 809.00 100.00% 374.13 46.25%合 计 6,309.00 6,309.00 100.00% 4,294.86 68.08%3、资金管理情况为加强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文化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相关

12、法律法规,针对专项资金的特点,制订了湖南省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 54 号)等专项资 金管理办法,指导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做到专款专用。8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1)演艺惠民全省市县级专业艺术单位为贫困村演出的部分场次实行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向社会文艺表演团体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组织“送戏曲进万村、送书画进万家” 的民生工程,还有部分省直等市 县有关艺术表演单位创作生产及演出情况,统筹安排年度演出工作,报省文化厅,经审查后组织实施。各演出单位进行演出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做好各类演出数据、资料、图片、视频的存档立卷工作。根据省文化厅省直艺术表演单位“送戏曲进

13、万村、送书画进万家” 工作考核 细则 ,省文化厅艺术处 会同规划财务处、监察室等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查和社会组织反馈相结合的形式,对演出剧目、演出场次、演出宣传、演出质量等绩效进行跟踪考评。对演出认真负责完成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演出质量不高、未完成演出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违规作假、谎报数据的单位不予安排次年的惠民演出任务,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进行查处。(2)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根据湖南省文化厅关于 2016 年度艺术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省直单位及演艺集团项目直接报送省文化厅,市州、县、乡镇各级文化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归口9所属市州统一申

14、报,申报以后由省文化厅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初评和终评。由省文化厅艺术处、规财处和厅监察室对所有扶持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并分阶段进行抽查。(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由省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管非遗工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合理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同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4)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项目由省文化厅每年下发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由各级文化单位逐级申报项目,省文化厅规财处根据项目申报情况逐级审核、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经审定后下达资金,各项目单位根据预算计划组织实施,对重点项目资金监理专项跟踪问效

15、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 绩效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评价,了解 2016 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 2016 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经费的使用效10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二) 绩效评价过程1、前期准备(1)省文化厅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6 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7 6 号)的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布置 2016 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2)省文化厅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后,向各项目单位下发绩效评价通知。(3)根据省文化厅绩效评价通知,由省文化厅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现场评价。2、组织实施(1)项目单位自评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向绩效评价工作组提交基础数据表和相关资料信息。(2)绩效评价工作组审核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对单位提交的资料查证复核并进行综合分析,对需要修改的地方通知项目单位及时修改完善。(3)现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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