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这样一条消息,某煤矿公司一位基层安检员在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时,发现通风机出风口和进风口距离过近,明显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在向所在单位的管理层多次反映无果后,他向当地的安检部门进行了举报,结果却遭到了本单位领导的打击报复,他也不得不被迫辞职。虽然按照规定,企业员工在安全生产中依法享有参与权、监察权、知情权、抵制违章权等8项权利,不少企业的安全部门还专门为此设立了举报电话,欢迎职工对违章指挥等进行举报。但在长期的安全工作实践中,上级部门对下级单位的监督、管理以及考核十分常见,而基层职工对企业安全管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却很难实施到位,影响了员工的参与热情。特别是现在企业对生产经营和成本指标考核很严,所以有些管理者特别是基层领导容易产生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防护的倾向,一旦忙起来就顾不上职工的劳动条件状况,也不管生产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一味追求生产进度和经营业绩。笔者认为,在安全问题上,也应提倡基层职工全员参与,这不仅符合以人为本和和谐、平等的安全理念,而且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种不安全因素,无异于又给生产企业加了一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