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一般安全规定1、按时上下班,严禁酒后上岗,班中严禁打闹、玩耍、睡觉、脱岗、窜岗,严禁在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作业前必须按标准穿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特定作业必须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带、防护面罩、耳塞、反光马甲等。3、进入作业现场开始工作前,必须按安全确认制的要求进行安全确认。4、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各自的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掌握的安全技术知识,并严格遵守。5、严禁超速行驶,严禁非司机和无证照牌驾驶,禁止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保证车况满足安全行驶的要求。二、作业安全规定1、严格按本岗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规程的规范进行作业,掌握本岗位、区域内危险源的分布。2、在生产作业现场或施工现场,应走指定的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应有明显的标识。3、作业现场要做到照明齐全,安全标志醒目,安全通道畅通,在易燃、易爆和禁火区域,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4、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操作证的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5、严禁在危险或不熟悉的场所随意走动,两人以上作业必须进行安全互保。6、严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从事清扫、润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