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1、目的为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仅限于对公司所属部门、车间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管理考核,对各类事故的考核按公司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细则。3、规章制度类执行情况考核3.1 安全生产禁令执行情况考核3.1.1 违反“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的处罚:1) 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在厂区内吸烟,按生产区域严禁吸烟的制度处罚.2) 带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罚款100元/人次。3) 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分别罚款1002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按各类事故考核 。4) 班前、班中喝酒罚款200元/人次,情节严重者开除或扭送至公安机关。5) 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罚款50100元/次。6)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生产岗位,罚款50100元/人次。7) 使用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罚款100200元/人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