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五汛镇胜利小学)、 学校把安全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并把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与每学年末对全校教职工的考核评价挂钩。 2 、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的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在考核评价中相应扣分。对直接责任者,要令其停职检查,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党纪处分;相关领导要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做检查。 3 、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重大损失和师生伤亡,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一票否决。 4、对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学校临聘人员除追究责任并予以解聘。对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总管领导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籍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