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华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制度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顺利实现,总结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奋发进取,自觉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绩效是指基于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控制和消除风险取得的可测量结果。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车间、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的考核。考核实行记分制,总分为100分,按以下六个部分进行考核记分。被考核单位不涉及的要素(子要素)按缺项处理。1)安全目标(50分,扣完为止) 发生工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危化品事故、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扣50分;轻伤事故(含中毒、窒息)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一般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一般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隐患自检及整改未按公司相关制度和整改要求,扣25分。2)安全基础管理(15分,扣完为止) 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