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导标准2010年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和完善安全评价市场体系,提高安全科学技术服务水平,针对四川省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和行业发展规划,按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字19992255号)、四川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价费2003156号)四川省安监局川安监【2003】94号文对中介机构收费的有关规定,对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标准2005(川职安协评【2005】3号)进行修订。此次修订以安全评价机构提供安全技术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同时考虑安全评价的技术含量、复杂程度、风险程度等因素,制定本行业自律收费标准,本收费标准不包含检测、检验的费用,在评价活动中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检验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收费。本标准收费按投资额区间制定取费额度,对投资额处于区间内的项目,可采用比例插值法计算费用(具体计算方法见附录)。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一)经营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项目名称规模收费(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