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行车基本知识严禁“三超一越”。“三超”即:超速、超载、违章超车;“一越”即:越线行驶。1、 超速凡超过规定的车速驾驶车辆,或没有在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盲目开快车都叫做超速。超速行驶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保持中速行驶,并保持一定的行车距离,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保持足够的车距,就可以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据分析,100公里/时,要想车辆安全停下来,前方必须有100米距离,时速70公里时前车必须有70米距离,才是正确的行车距离。2.违章超车: 在有实线、双黄实线、弯道、上陡坡、下陡坡、前面视线不清、前面情况不明时,只是跟着前车行走,待以上路面情况改变后,在安全的情况下,经前车同意让出超车道才能超越前车。3.违章越线行驶不按规定线路驾车,侵犯其他正在正常行驶车辆的路权的行为,为越线行驶。车辆在道路行驶中路权的表现有二个方面;一种情况是如果一辆车在自己车道正常行驶,那么这辆车对前方的无障碍物道路拥有行驶优先权。另一种情况是前方行驶的车辆有选择另一条车道的优先权,包括这辆车转弯、调头、刹车。双黄实线是不准越线行驶的。 4.雨天安全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