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报告为加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在发生安全灾害后,能够缩小事故范围,降低事故损失,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七十三条的规定,矿井必须根据险情或事故情况下矿工避险的实际需要,建立井下紧急撤离和避险设施,并与监测监控、人员位置监测、通信联络等系统结合,构成井下安全避险系统。为此矿对各系统进行调查分析,编制了矿井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报告。一、 监测监控系统(一) 监测监控基本情况 我矿为低瓦斯矿井,为加强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管理,建立了瓦斯管理和瓦斯防治系统,配合了专职瓦斯检查员,建立了瓦斯巡回检查、瓦斯超限处理、密闭管理、瓦斯日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瓦斯日报每天由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审查并签字。地面装备有一套由天地科技(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KJ95N煤矿综合监控系统,系统具有对瓦斯、一氧化碳、风速、温度等环境参数的采集、显示和报警功能;具有对馈电状态、风机开停、风门开关、各种机电设备开停等生产参数的采集、显示、报警、控制等功能。形成了瓦斯个体巡回检测和安全监控监测双重瓦斯防治系统。(二) 井下设备情况根据规定,井下及地面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