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17.11.01防火检查记录表 单 位 名 称: 金鹏广场酒店 消防安全责任人: 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之规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防火检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防火检查记录表被检查部门区域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 查 内 容检 查 情 况处 置 结 果火灾隐患的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重点工种人员、其他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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