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制度一、目的为推动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公司主体责任,确保公司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完善员工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三、职责 3.1安环部应对安全生产风险公告负监督管理责任。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对所辖范围的公告内容负责。3.3财务部负责公司公告资金的落实。 3.4行政部负责厂区、车间电子屏发布公告。 四、管理规定1、公司现场设置风险公告栏。厂区、车间、工段设置风险告知牌,岗位设置风险告知卡,告知企业主要风险相关内容。 2、公司对存在重大风险和重大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控制措施等内容。 3、公司组织各层级、各岗位进行风险评价结果的告知培训。 5、公司及时向员工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 6、公司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五、罚则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给予202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