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各(区)队、科室: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公司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 长: 高刚 常务副组长: 苏显峰 副 组 长: 张年富 李树坤 王力 成 员: 关长福 许海龙 龚哲 常维辉 李云南 纪佩野各区队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二)领导组职责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