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富宇锰集有限公司安委会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初稿)1、安全组织机构1.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安环科协调,由安全委员会共同推动。安全委员会以总经理为最高领导者,委员包括公司所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委员会所有成员都以本身职责为基准,承担一部份安全工作并为安环科工作提供支持。2、安全委员的职责为全面贯彻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全面推动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改善现有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为零;不发生职业健康卫生责任危害事故。2.1、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冯文武职责:1、全面推动此方面的管理工作;监督各项安全计划的组织与实施;指导安全年度即定目标或安全会议决议事项的贯彻执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各级各部门执行情况,对不认真执行者进行、帮助、教育和批评:对违反者,予以纠正和执行必要的纪律。2、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总责任,并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委会、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