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生须知 一、考生于考前三十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进入鉴定场所指定的待考区,在考务人员组织下,学习有关考试规章,抽签决定鉴定场次、考位。 二、迟到二十五分钟内,可以入场,耽误的时间不予顺延;迟到二十五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点。 三、按抽签决定的场次,于鉴定前二十分钟,有组织地到指定地点集合,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验查身份,并交存鉴定禁用物品。领取鉴定用具和材料后,进入鉴定区,对号上考位,做鉴定前准备。 四、按规定携带鉴定用品赴考,对夹带鉴定禁用物品作业的,视情作如下处理:(一)暂停考试,带离考场检查纠错,做出记录后恢复考试;(二)取消考试资格,作业成果作废。 五、进入鉴定区后,应服从执考人员管理,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考试资格。 六、做鉴定前准备时,应对所使用设备、用具、材料、能源等进行检查,如有缺少、损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向执考人员报告。 七、严格遵守有关文明生产要求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