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部部门职责: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为依据,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根据上级部门生产安全和环保工作要求和公司生产特点,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检查、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本企业有一个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2. 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组织制定和修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参与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 负责本单位员工公司级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消防知识等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并对专职或兼职安全组织,安全员进行工作安排和指导业务。4. 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危及人身或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立即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落实责任部门限期整改。5. 负责消防器材、安全防护用具的配置工作。6. 申领化学危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并对各类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或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7. 负责禁火区动火作业的审批和管理工作。8. 组织专业职能部门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监督落实事故防范整改落实措施。9. 安环部负责对公司生产工作环境的实现进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