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质部管理制度一 安质部人员安质部长:吴广强专职安全员:苟太安质检员:孔令振 刘怀庭资料员:黄双荣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质部在项目部管辖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指导责任。一、监督检查本项目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行业及集团公司、大西公司、指挥部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二、负责组织贯彻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行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能。二、参与制定本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法的编制。三、参加检查验收各种施工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规定者,有权禁止使用。四、参加安全质量例会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五、负责收集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实施的信息,参加有关危险源及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工作,负责危险源的清单的管理。并督促检查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落实情况。六、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出现的问题下发“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并督促限期整改。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遇有严重危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