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质部奖罚管理办法一、第一条 总则安全管理工作要“严字当头,管字落实”,对违反安全的行为实施奖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安质部实施奖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处罚应与违反安全行为的事实、性质及情节程度相当。奖罚有内容、有力度、有效果,最大限度地调动项目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增强项目部和架子队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一)安全生产目标杜绝一般以上等级安全生产事故;杜绝D级以上铁路交通事故;杜绝重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避免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率达到100%,杜绝重大安全隐患;杜绝火灾事故;杜绝一般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杜绝安全管理方面不良行为记录的发生;一、奖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凡实现安全生产成绩突出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对应条款的标准进行奖励。1、认真自觉执行国家和项目部有关条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完成月安全生产计划的应给予奖励,并予以大会通报表扬。2、在劳动保护方面有突出贡献,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安全建议且被采纳的,视贡献大小给予奖励。3、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