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安防工程管理制度根据公安部门有关管理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专业+信用”的经营信念,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向客户提供符合要求的优质安防工程服务的保证。一、 从事安防工作的业务员必须加强对国家有关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方面管理法规,以及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地方性管理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制观念,并自觉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二、 工程业务人员要虚心接受省、市公安局技防办的指导,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整改意见。三、 与客户签订安防工程合同后,要将初步设计方案、选用设备清单、相关设计图纸、费用预算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方可施工。四、 工程竣工后,要将运行情况报告、费用决算报告、系统使用操作说明书、使用操作人员培训情况报告、维修保障措施、系统维修手册等上报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五、 承揽工程时,设计人员与工程业务员不得使用伪劣产品,不得以次充好,欺骗客户;施工时,工程业务人员要服从客户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的管理。六、 所承建工程自竣工验收后由本公司负责免费保修一年,保修期内,使用单位安防系统出现故障,维修人员必须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