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完善“三个”体系建设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新宾县从建立和完善“三个”体系,解决“三个”关键性问题入手,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一、建立完善领导体系,重点解决好“谁去落实”的问题县委首先从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入手,针对领导干部调整变化和当前党建工作的需要,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组织、宣传、纪检、政法、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县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县党建工作负总责,县委副书记、其他常委及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党建工作领导体系。各乡镇、县直部门党委也明确了党委书记为本地区本单位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党建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了党委书记“不抓党建工作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工作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其次是完善了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在确定了以县委书记为首的15名县四家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牵头联系一个县直党委、一个乡镇党委和一个村党支部的基础上,又实行了28名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