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轮岗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落实好单位各类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单位工作运行内部控制,是指通过合理界定岗位职责、细化业务流程、制定和实政策施抓好风险应对措施,对本部门各项工作执行过程中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第三条 单位各项工作,应当遵守本制度。第四条 实施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下列原则:(一)覆盖单位各项工作全部范围;(二)覆盖单位各工作全部岗位及人员;(三)贯穿单位各项工作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四)贯穿单位各项工作岗位管理、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全环节;(五)保障单位各项工作权力规范、有序、科学和高效运行。第五条 轮岗制度实行站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发挥决策统领作用,主管领导抓好政策落实。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和内部职责分工等方式共同作好内部控制工作。配合农业局纪检组的监督监察作用,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第六条 根据工作职责,对下列工作实施轮岗管理:1. 以农机补贴发放为主的各项工作2. 单位会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