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请如实填写本表,*为必填项,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至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设立的注册机构审核。I. 证书办理类型*证书业务类型: 初 次 办 理 证 书 更 新 信 息 变 更 丢 失 补 办损 坏 补 办 密 码 解 锁 证 书 吊 销*证书有效期: 1年 其 他证书应用信息: 应用系统名称: 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 (数字证书在什么信息系统中使用,如:质监年审系统)II. 申请单位资料*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手机: 经办人电子邮箱: *经办人证件名称: *证件号
2、码: *证件 1 工商营业执照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2 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位至第17位是组织机构代码号-证件 3 税 务 登 记 证 其 他 证 件证件号码: 其他关键信息项: (如:计算机代码) III. 申请单位声明申请单位在此郑重声明:1、 本单位为申请数字证书而提供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授权上述经办人办理数字证书。本单位愿意承担由于提供的资料虚假失实而导致的一切后果。2、 本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在此申请表上盖章即表明接受该协议的约束。 经办人签名: 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日
3、期: 年 月 日IV. 受理审批(受理单位填写)数字证书密码卡序列号:证书存储介质序列号:证书业务操作员签名: 受理单位(盖章):受理日期: 年 月 日提交材料填写完整的本表(一式两份) (加盖公章);出示本表所示证件 1、2 的原件提供本表所示证件 1、2 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加盖公章);如企业只有三证合一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数字证书是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BJCA),是
4、工 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本协议中的用户指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BJCA 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申请1. 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 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 BJCA 或其设立的注册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 BJCA 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责任。2. BJCA 设立的注册机构作为证书业务受理单位和服务支持单位
5、,负责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注册机构的规程办理手续。3. BJCA 设立的注册机构应完全遵守 BJCA 安全操作流程进行用户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4. BJCA 积极响应各注册机构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 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BJCA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5. 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第二条 使用1. BJCA 签发的数字证书用于网络上的用户身份标识、数字签名验证及密钥分配,各应用系统可根据需要对其用途进行定义,但不包括涉及违反
6、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用途。2. 用户应确保其应用系统能为数字证书提供安全的应用环境,若因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或其他软硬件环境等存在安全漏洞,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相关后果,BJCA 不承担责任。3. 用户应当妥善保管 BJCA 签发的数字证书、私 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保管不善导致数字证书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用户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4. 数字证书对应的私钥为用户本身访问和使用,用 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 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因此而 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5. 数字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 借或转用。因 转
7、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6. BJCA 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 BJCA 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 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 经确认确属 BJCA 责任,BJCA 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第三条 更新1. 数字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受理之日起计算。若在数字 证书有效期到期后,用 户仍需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向 BJCA 设立的注册机构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 BJCA 对此不承担责任。2. 因技术需要,BJCA 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后
8、, 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 BJCA 设立的注册机构更新证书。若用户逾期没有更新 证书,因此而 产生的相关后果 应当由用户自行负责。第四条 吊销1. 如遇数字证书私钥泄露丢失、证书中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或用 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用户应当立即到BJCA 设立的注册机构申请吊销证书。吊 销手续遵循各注册机构的规定。BJCA 在接到吊销申请后,在 24 小时内吊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在 证书吊销之前所有因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责任。2. 如果用户主体资格灭失(如企业注销等),法定 责任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注册机构 请求吊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 证书在吊销前
9、所有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相关后果。3. 对于下列情形之一,BJCA 有权主动吊销所签发的证书: 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 实信息; 证书对应的私钥泄露或出现其他证书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的情况; 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 规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 其他1. BJCA 不对由于意外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承担任何责任。2. 本协议条款可由 BJCA 随时更新, BJCA 会通过网站 http:/ 进行通知和公布,更新后的协议一旦公布即替代原来的协议条款。用户如果不接受修改后的 协议,可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BJCA 设立的注册机构提出吊销证书的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异 议, 则视为同意接受修订 后的协议。3. 本协议与 BJCA 网站上公布的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共同构成关于数字证书的完整协议。4.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 户与 BJCA 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管辖。5. 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本 协议即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