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厦门市印刷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备 案 表企业名称: (盖章)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0592-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制一、登记事项变更项 目 原核准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名 称经营场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资本主管部门或出资人意见(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注:左栏填写原核准登记事项,右 栏只填变更的项目,登 记 事项未变更的填“ 不变”二、主要设备清单名 称 型 号 产地 生产日期 购置价格 数量注:本表如不够填写时,可复印 续填。三、主要出资人情况出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百分比() 住 所注:1、 “住所”栏只填
2、省、市(县 )名,三 资企业此栏填写国名。2、本表如不够填写时,可复印续填。四、法定代表人履历姓 名 性 别出生日期 学 历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法规培训证号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和部门 职 务工作简历注:“家庭住址”栏填写现居住地址。五、承诺书申请单位承 诺1、本单位保证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司未隐瞒不符国家法律法规事实,若提供虚假材料,一切法律法规责任由我单位承担;2、本单位保证使用真实、合法、安全的固定场所作为经营场所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3、本单位保证已知悉并认真遵守印刷、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申请单位法人签名:(申请单位公章)年 月 日六、审 批 部 门 意 见 审查意见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 年国务院令第 315 号,2016 年国务院令第 666 号修改)第二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2001 年新闻出版署令第 15 号发布,2015 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 3 号修订)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有关规定,该公司 备案规定条件。 审核人:年 月 日核准意见备案。审批人: 年 月 日备注印刷经营许可证编号:厦( )印证字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