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共 37 页泰州市姜堰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三次)(编号:JYZC- 2018012 )采 购 人: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泰州公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 18 年 03 月第 2 页,共 37 页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 3 页,共 37 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泰州公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委员会委托,就姜堰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一、项目编号:JYZC- 2018012 。二、项
2、目名称:姜堰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服务三、采购预算价:450 万元(225 万元/年)四、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具有与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配有较强的专业服务队伍,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3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 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招标文件的获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http:/ 4 页,共 37 页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
4、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账户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3212843901201000103884开户行名称: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如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如供应商系姜堰区诚信保证金供应商,则按政府采购实行诚信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九、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投标人须于 2018 年 03 月 28 日下午 5 时 00 分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仅限传真)至泰州公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传真号码:0523-88262452。本公司有
5、权拒绝传真送达以外的一切送达方式。本公司将在确认函传真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在网上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 3 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 3 个时,则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04 月 11 日上午 9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 年 04 月 11 日上午 9:00 整,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 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
6、项: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23-88262452,13852650869,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 210 号,邮政编码:225500。2、采购人: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委员会,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8262331975邮政编码: 225500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委员会2018 年 03 月 21 日第 5 页,共 37 页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JYZC- 2018012 项目投标确认函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委员会:我公司已下载了贵单位 JYZC- 2018012 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7、。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年 月 日 备注: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总体要求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3191 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意见(泰政办发2
8、014141 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全区肉食品安全供应,有效推进生态城市建设,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第 6 页,共 37 页2、无害化处理工作要求病死畜禽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的选址与布局符合动物防疫条例审查办法的规定要求;并按照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等法定要求建设工业化处置设施进行处理,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设施齐全,能彻底消灭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所携带的病原体,有效防治环境污染。对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病死或者不明死因的畜禽尸体进行收集实施无害化处理。中标人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无害化工作通知后,必须在 12 小时内赶赴现场,确认病死畜禽数量,开具畜禽无害化处理证明后将病死动物运
9、输至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有与病死畜禽收集处理业务量相适应的收集处理队伍。有针对本项目的完善的管理制度、收集处理方案。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岗位职责明确,操作规程规范,管理制度完善。人员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要求保证通迅畅通,并做到节假日不缺岗。(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无害化处理操作规程,规范票据填写。(3)工作中碰到问题要及时反映给监督单位。(4)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感染。(5)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解聘外还要追究责任。(6)终止或解除合同需办理工作交接、归还所有票据。(7)自
10、觉接受检查和监督。中标人包装清运畜禽尸体的箱体需密封,防止污水或臭气泄漏;每次清理完毕,运输工具应彻底进行清洗和消毒。中标人在工作过程中,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动物发病死亡情况,以免造成不良影响。二、具体要求1、姜堰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接到病死动物后,电话要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收集点进行收集;2、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安排专门车辆和人员,负责对病死畜禽进行运输处理,运输车和人员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3、运输车辆应密闭、耐腐蚀、防渗漏,安装有 GPS 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设备;第 7 页,共 37 页4、中标单位在收集点收集、装卸时要和收集点人员及官方兽医做好相关交接
11、手续,并及时做好消毒转运工作;5、姜堰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价格为 45 元/头,其中 15 元为考核奖励,姜堰区农委将根据考核结果决定考核奖励是否拨付给中标单位。三、付款方式每季末前对当季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考核汇总,当季无害化处理费用的 2/3 作为基本费用,1/3 作为考核费用。当季考核成绩在 95 分以上(含),当季无害化处理费用为:基本费用+考核费用;当季考核成绩在 9590 分(含)之间,当季无害化处理费用为:基本费用+考核费用1-(95-实际得分)/100;当季考核成绩在 9080 分(含)之间,当季无害化处理费用为:基本费用+考核费用1-(95-实际得分) 2/100;当季考核成绩
12、在 80 分以下为不合格,当季无害化处理费用为基本费用,考核费用全部扣除;当自然年中两次考核 80 分以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每年的付款待上级资金下拨到位后,按照考核结果实施。四、其他1、本项目两年处理量总预算暂定 450 万元(225 万元/年)(根据往年数据进行估算,暂按 5 万头/年计算),仅作为报价计算基础。实际无害化处理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所承担的业务量。2、中标人必须按项目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及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处理设备等,按投标文件中所述人员投入计划、协调和服务计划开展本项目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证工作开展进度,服务质量
13、符合采购人要求。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要求1 项目名称:姜堰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服务2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第 8 页,共 37 页4 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交纳。5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6 项目地点:相应标段规定的地点;项目实施时间:截止 2020 年 4 月 30 日7 采购预算价:450 万元(225 万元/年)8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14、届满之日后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如有投标人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视情况予以答复;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上发布答疑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投标人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 投标文件组成:正本 1 份;副本 4 份。10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04 月 11 日上午 9:00 时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为无效投标文件。11 开标时间: 2018 年 0
15、4 月 11 日上午 9:00 时。开标时间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 二 室。12 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13 中标结果公告: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于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14 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结束后,如无异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15 投标保证金退还:除本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外,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6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5%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交纳,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17 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后 60 天。第 9 页,共 37 页18 解释:本文件的解释权
16、属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格式文本(第二章、第四章内容除外)由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编制,未经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同意,采购人、投标人、代理机构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1、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
17、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5、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6、 “履约保证金”系指采购人为防止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要求中标人提交的保证金。7、 “主管预算单位”系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8、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
18、用。(六)特别说明:1、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第 10 页,共 37 页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
19、件的构成1、招标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参考)6、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本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澄清。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投标人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信文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随带备查) ;(2)授权书原件(详见第六章格式二) ; (3)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带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