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临床带教实习生管理规定一、临床护理教学管理规定1.各院校护理实习生的实习、见习工作由医院教学科统一管理,护理部具体执行。2.护理部下设教育科研小组,小组中有一名护理临床带教专职护士长负责护理临床带教工作。3.教育科研小组会根据各院校实习大纲要求及上一年临床护理带教工作经验,制定具体的带教计划、负责全院带教老师的资格审核、聘任、培训、指导、带教效果评价等职责。4.教育科研小组的临床带教专职护士长按照各护理学院实习大纲的总体要求精心设计实习轮转表,严格按实习计划组织临床实习,做好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工作,每月下科室检查带教质量。5. 教育科研小组充分发挥协调沟通能力,重视加强各方面的联系,即加强与校方的联系、带教老师的联系和实习同学的联系,及时沟通,为提高带教质量创造必要条件。定期召开评学评教会,听取带教老师及实习生的意见。6. 教育科研小组具体安排护理新技术、新理论讲座和护理查房。选择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老师任教,讲课老师要有讲稿、教案、多媒体课件,并交护理部备案。7. 实习科室的片区、病区护士长负责向教育科研委员会推荐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