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2008年枪支培训及实弹射击工作方案为尽快解决我局部分枪支无枪证和民警无持枪证的问题,地区公安局拟向公安厅申请办理一批枪证和持枪证,按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要求:持枪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和考试,合格方可办理持枪证。根据我局“三基”工程年度培训计划,为保证枪证和持枪证的制作。高标准完成全警的公务用枪培训,进一步规范公务用佩带、使用、保管,提高民警警务实战技能,我局拟进行一次公务用枪理论培训和实弹射击考核工作,为确保培训质量和实弹射击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一、领导机构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培训方法采取“理论联系实际、边学边练、学用结合”的方法,为不影响目前的正常工作,拟分七期组织培训,培训期间各部门均有人在岗。每期培训班一天,每日上午理论培训,下午实弹射击。培训结束全局统一组织理论考试,实弹射击成绩计入年终考核项目。三、职责分工(一)枪支培训小教官由刘永清、马建荣担任。培训内容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