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 为确保土地整理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土地整理工程的有关规定,制定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如下:一、土地整理项目法人责任制度1、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实行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全程负责。2、土地整理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项目建设履行法人责任,并对投资方负责。 3、项目法人要充分发挥监理、审计等各类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 4、项目法人负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5、项目法人组织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已经审批的规划设计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规划设计的内容。如确需变更,须经原批准部门批准。 6、项目法人必须服从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2、 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1、 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土地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2、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项目法人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