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教学用耗材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学校的实验实训教学耗材的管理及合理使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节约使用”的原则,学校教学用耗材、低值品和易耗品由教务处归口管理并负责监督使用,各实训室按需领用并确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耗材指实验实训教学中经过一次使用,即已消耗或不能恢复原状态的物资,如属于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等。同时包括低值品(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表、量具、工具等)和易耗品(指在使用过程中易于损耗,既不属于固定资产,又不属于材料和低值品的物品,如玻璃器皿、元器件、零配件)等。第二章 计划及购置第四条 采购供应原则是:限量使用,不作大量库存 (最多不超过一个月的用量) 。第五条 每学期末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时,各系(院)专业带头人要根据教学大纲中各门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及技能大赛任务,编制下学期耗材用量计划(详细列出耗材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估价、用途、使用时间等),送至实验员进行汇总,各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