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重要的城市品牌。为了深入开展“文明”建设活动,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年城中区“文明”建设活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以及年城中区教育系统“文明”建设活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为出发点,以提升城市整体文明水平为目标,以构建文明健康和谐社会为要求,以创建文明校园和校园文化示范校为抓手,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突出提高师生文明素质,营造文明环境,动员和组织全区广大师生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进一步加快中区教育事业发展,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服务人、造福人的事业,必须把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以人民群众欢迎、赞同、满意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坚持科学定位。坚持从学校教学实际出发,制订切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