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作业指导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技术品质部实验室的有机实验、有毒物质、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物、用电等安全操作。本标准适用于技术品质部所有实验人员。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版本(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版本(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3 术语和定义无术语和定义,保留本条款的目的是为了保持标准结构的一致性,便于今后的修订。4 职责4.1 技术品质部主管和安保员对实验室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4.2 实验人员确保操作正确,确保安全。5 安全作业指导5.1 通用安全作业要求5.1.1 实验人员必须达到“四懂”,即:懂基本实验原理,懂基本操作要领,懂基本仪器原理,懂基本安全知识。5.1.2 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试剂时,须将溶剂瓶远离,用手轻轻扇动,稍闻其气味,严禁鼻子接近瓶口。5.1.3 废液应先行无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