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师考核办法(总分100分) 1、实验教学管理(总分50分) (1)按教材要求严格填写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教学计划统计表,每个教学班填写一份,于第二周内交教导(务)处。教务处根据学校的仪器、药品、自制教具和实验教室设施等条件,核定每位教师本学期能做的实验,并签章制成实验教学计划统计表。 (2)每周四,教师将下周要开出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用实验通知单书面通知实验员,便于仪器、药品的准备。实验室使用冲突时,服从实验员的调配安排,保证全校实验课的有序进行。 (3)教师每做完一个演示实验或学生分组实验,必须按“优、良、中、差”在实验教学计划统计表上填写实验效果自我评价,实验员、学生签名认可。 (4)学生分组实验。教师必须参与规范操作辅导,要分批对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进行考核评分,评分表留存实验室,分值按学校统一要求的比例,计入学生本学科的期末考试成绩。有条件的学校,任课教师要积极安排学生进行实验操作单项考核。 凡按时制定实验教学计划统计表,得5分;填写实验通知单,得5分,每缺一次扣1分;填写实验效果评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