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共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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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情报告制度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按规定程序上报;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情管理制度和疫情档案;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设有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设有住院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报告,定期向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情况;五、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时,及时上报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兽药处方管理制度一、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登记留样备案。二、执业兽医师具有处方权。执业兽医师应当根据诊疗需要按照诊疗规范、兽说明书等开具处方所有开具的处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三、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执业兽医师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 天。四、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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